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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建苑施工图设计审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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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审查文件汇编(地方行政规定)
来源:临沂市建苑施工图设计审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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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5/30
一,住房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设计专篇 (一)临沂市《开展工程质量治理提高住房建设品质活动实施方案》《临沂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手册(试行)》 临建质发(2014)13号文 规范勘察设计企业收费标准与设计周期,完善建筑方案的决策机制,加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阶段的衔接协调与配合,实行住房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设计专篇制度。加大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工程质量常见问题、节能、节水、发展绿色建筑等专项设计文件审查力度。 (二)《提升住宅品质设计要点》临建设发(2015)19号 二,建筑墙体保温与结构一体化: (一)《关于加快全市建筑墙体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临建发〔2013〕15号 1、公共建筑:自2013年7月1日起,各级政府投资的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建项目,适合应用一体化技术又具备使用条件的,必须使用一体化技术进行建设;非政府投资的写字楼、商场、酒店等公建项目,鼓励支持开发、建设单位使用一体化技术。各类公建项目防火等级必须达到A级。 2、居住建筑:中心城区内8层及以上的新建住宅,自2014年1月1日起,应全面使用一体化技术进行建设;县城规划区内8层及以上的新建住宅,自2014年7月1日起,应全面使用一体化技术进行建设;其它新建居住建筑项目,鼓励支持开发、建设单位使用一体化技术进行建设。 3、新开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适合应用一体化技术又具备使用条件的,必须使用一体化技术。 4、新开工绿色建筑项目,适合应用一体化技术又具备使用条件的,必须使用一体化技术。 (二)《临沂市加快推广应用建筑墙体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实施方案》临政办发【2013】47号 1,县城及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公共建筑、八层及以上居住建筑,应积极采用一体化技术,促进规模化应用。 2,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办公、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公共建筑项目和全市新开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绿色建筑项目,适合应用一体化技术且具备使用条件的,必须使用一体化技术,在推广应用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三,玻璃幕墙安全防护: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临建设发(2015)56号 1,新建住宅、党政机关办公楼、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 2,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场所,临近道路、广场及下部为出入口、人员通道的建筑,严禁采用全隐框玻璃幕墙。以上建筑在二层及以上安装玻璃幕墙的,应在幕墙下方周边区域合理设置绿化带或裙房等缓冲区域,也可采用挑檐、防冲击雨篷等防护设施。 3, 玻璃幕墙宜采用夹层玻璃、均质钢化玻璃或超白玻璃。 四,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一体化: (一)《关于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一体化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临建发2012-69号 本市范围内所有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新建住宅和新建、改建、扩建的宾馆、酒店、学校、医院、康复中心、养老托幼建筑、体育场馆、游泳池、桑拿洗浴、休闲会所以及由财政投资的公共建筑等,凡有热水需求,建设单位应当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进行设计,并按照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 (二)《临沂市民用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管理办法》临政办发〔2010〕55 号 普及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在民用建筑中全面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和施工,全市县城及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 12 层及以下住宅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必须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并与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与施工。 鼓励 12 层以上的住宅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12 层以上 22层以下的高层住宅必须预留管路。政府机构建筑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建筑要带头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对医院、学校、宾馆、洗浴场等公共建筑中热水消耗大户强制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 根据市场定位和建筑特点确定太阳能热水器产品形式,鼓励选用分体承压的太阳能热水器产品。采取其他技术的太阳能热水器产品,应采取有效技术措施,解决管路防冻、底层住户使用热水不便、影响外观环境等问题。
五,建筑外窗工程应进行专项设计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外窗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鲁建科字【2014】22号 注:根据鲁建法字〔2016〕1号,此文已废止。 六,绿色建筑设计 (一)《关于部分民用建筑项目全面执行绿色标准的通知》临建节发[2014]3号 1,包括政府机关办公建筑; 2,学校、医院、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社区服务中心、社会福利设施等由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益性建筑; 3,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由政府投资集中兴建、规模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保障性住房项目; 4,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4类新建及处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阶段的政府投资类民用建筑项目,应当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并至少达到一星级要求。 5,北城新区所有新建项目应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中,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益性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应满足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确保成功创建省级绿色生态城区,为申报国家级绿色生态城区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全省县城及以上城市规划区的新建民用建筑一律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_》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9c6325c0102whyf.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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