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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建设发【2012】11号

来源:临沂市建苑施工图设计审查有限责任公司 浏览数:1873 发布时间:2016/7/26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临建设发【2012】1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图审查工作有关问题的
通 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勘察设计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规范施工图审查程序和审查行为,保证审查质量,提高审查效率,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施工图审查时限问题。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报告)审查,由建设单位报送相关资料到政务大厅进行政策性审查,签施工图审查委托书。自签委托书之日起,在以下时限内完成审查:一级以上建筑工程、大型市政工程为15个工作日;二级及以下建筑工程、中型及以下市政工程为10个工作日;工程勘察文件,甲级项目为7个工作日,乙级及以下项目为5个工作日。对于审查专家提出的审查意见设计人员应在5天内进行修改反馈,图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若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审查,属于图审机构原因造成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次数给图审机构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属于勘察设计单位设计人员造成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给勘察设计单位按次数进行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记录作为每年的执法检查和年底考核的一项指标进行考核。
二、关于图审机构审查行为问题。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超出认定的业务范围(包括资质等级审查范围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划定的审查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不得使用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审查;不得审查与之有隶属关系或利害关系的勘察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勘察设计人员违反强条、勘察设计单位超资质设计或挂靠设计等问题,图纸审查机构要及时通过审查合格书备案的形式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关于图审报告格式问题。施工图审查报告中除委托书、签名手写,其他所有表格内容及审查意见均应电脑打印,以便存档;报告扉页应条理清晰、字体显明的列出工程名称、报告编号、审查主任、各专业审查人员、复审人员;表格中各项内容应填写完整,一份报告多个单体工程的要注明每个工程的具体情况(可单附一页),审查意见书中序号、图号、规范编号、违规类型、处理意见要填写完整、准确;报告最后单列一页设计单位、设计人员违法违规详细情况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四、图审机构对经过审查并修改通过的全套施工图(每一张)盖审查机构资质章,共盖4套,原则上以后不再补盖章。
五、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