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审管理系统 - 网上报审
-
- 站内检索
-
- 联系我们
-
临沂市建苑施工图设计审查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
0539 - 8053157 /8130779(审图综合办)
8224412(生产处:审图费用计算结算)
8207298(财务处:预收费图审费收取)
QQ:138053157 268053157
QQ群:206996401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汶河路北段鲁商中心A7座一单元7楼(广州路与成都路之间,汶河路路西)
关于图审的变更
来源:临沂市建苑施工图设计审查有限责任公司
浏览数:1403
发布时间:2016/4/2
因为图审环节跟设计环节不同,图审人员不了解设计图纸变更的真实情况。图审环节仅看变更部分,很难确认整个图纸是否合适,也很难把握所谓非变更部分是否与原审查合格图纸是否一致,更不可能把变更后的图纸和相关资料与之前审查合格的图纸进行逐页逐条的校对。设计变更对图审机构和审查人员来说工作量大,承担的风险大,除非确有必要,我们原则上不支持图审的变更,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施工图文件技术性图审变更的应本着以下原则: 1,建筑现场已经施工完成的,不予变更。 2,变更过程中弄虚做假的项目,不予变更。 3,变更内容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不予变更。 4,变更降低原设计标准的,不予变更。
5,变更涉及强制性标准的,从严要求。比如节能涉及强条部分的变更,应直接判定符合要求。 6,变更内容违反规划的,不予变更。 7,变更内容非审查要点内容的,不予变更。可由设计单位自行变更。 |
||||
上一篇:网上报审常遇问题
下一篇:没有了 |